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三、星空中的第五个星球及其灵人和居民
168.我又被带到一个星球,这个星球同样在我们太阳系之外的宇宙。这次旅行经历了持续将近12小时不间断的状态变化。陪同我的是许多来自我们地球的灵人和天使,我一路上便与他们交谈。我时而斜向上走,时而斜向下走,但始终朝右;在来世,右朝向南方。我只在两个地方看见灵人,在一个地方与他们交谈过。我在路上或旅程中能领略到主的天堂何等浩瀚,这天堂是为了天使和灵人。无人居住的地区也使我断定,它如此浩瀚,以致即便有成千上万个星球,每个星球上都有和我们地球上一样多的人,仍然有足够的空间让他们住到永远,并且这空间永远填不满。我通过将它与围绕我们地球并专为它设计的天堂的面积进行对比得出这个结论;相比之下,这个天堂的面积如此之小,以致它还不到无人居住的空间的一亿分之一。
5721.最顽固、最不服管教的灵人就是那些活在肉身时显得比别人更公义,同时又身居高位的人;他们因这两个原因而拥有权威和巨大的影响力。然而,他们什么也不信,没有任何真正的信仰,过着完全自私的生活,内心深处对所有对他们没有好感,不敬重他们的人,尤其那些以任何方式反对他们的人充满仇恨和报复。他们若发现后者的任何瑕疵,就会从中制造大恶,毁谤他们,即便他们可能是一些最好的公民。
在来世,像这样的灵人说话和在世时一样,也就是说仍带有权威和巨大的影响力,貌似出于公义;结果,许多人以为人们应相信他们的话,而不是相信别人的。然而,他们却是极其恶毒的灵人。当他们与人接触时,便通过一种疲劳感引发巨痛;他们不断注入这种疲劳感,并一直增加,直到完全无法忍受;这种疲劳会使精神,进而使身体变得如此虚弱,以致此人几乎无法下床。这一点通过经历向我证明了,当这些灵人在场时,像这样的虚弱便将我控制住;然而,随着他们被移走,这种虚弱便离开了我。
他们利用许多手段注入疲劳感,进而注入虚弱,尤其引入共同的气场;该气场是他们猛烈抨击彼此,以及家人和朋友的辱骂和毁谤的产物。当这些人在自己的房间里推理神性敬拜、信仰和永生时,他们完全把这些抛到一边,并且似乎以一种超越其他任何人的伟大智慧如此行。在来世,他们愿意被称为魔鬼,只要他们被允许统治地狱,因而出于他们所以为的至高无上的权力与神性作对。他们内心深处是污秽的,因为他们在自我之爱,由此在仇恨和报复,在残忍对待所有不向他们献殷勤的人方面胜过其他所有人。
如我所听说的,他们受到严厉惩罚,直到他们不再通过伪装公义而误导、迷惑别人。当这种伪装从他们那里被夺去时,他们就用另一种腔调说话。后来,他们被扔出灵人界,然后被带到左侧,在那里被送入一个极深的地狱。他们的地狱在相当远的左侧。
3246.“亚伯拉罕把礼物给了亚伯拉罕所拥有的众妾的儿子们”表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的属灵人在主的属灵国度有份,或说有分配的地方。这从“众妾的儿子们”和“礼物”的含义,以及“亚伯拉罕”的代表清楚可知:“众妾的儿子们”是指下文所论述的属灵人;“亚伯拉罕”在此是指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以“亚伯拉罕所拥有的”表示他们,即属灵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亚伯拉罕给他们的“礼物”是指在主的属灵国度中的份,或分配的地方。
前面几个地方(如3235节等)关于那些构成主的属灵国度,被称为属灵的人的描述表明,他们不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所生的儿子,而是来自一个不完全是婚约的约。他们的确是从同一个父亲生的,却不是同一个母亲生的。换句话说,他们是从同样的神性良善生的,却不是从同样的神性真理生的。事实上,属天人因来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或说是该婚姻的后代,故拥有良善和植根于这良善的真理。因此,他们从来不问什么是真理,而是出于良善感知它。论到真理,他们只说“是的,是这样”,正如主在马太福音所教导的:
你们的话,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邪恶。(马太福音5:37)
而属灵人因来自一个不完全是婚约的约,或说是该约的后代,故无法出于任何感知知道什么是真理。相反,他们视父母和教师告诉他们是真理的东西为真理。因此,他们里面没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即便如此,如果他们处于生活的良善,或说过着良善的生活,他们因上述原因信以为真理的真理仍被主当作真理来接纳(对此,参看1832节)。这解释了为何属灵人在此被称为“妾的儿子”,这些儿子是指已经提到的基土拉的所有子孙,以及稍后(25:12-18)提到的夏甲的子孙。
在以前的年代,为了能以婚姻代表属天人和属灵人,一个男人除了妻子之外,还可以纳一个小妾。妻子会把这妾送给丈夫;在这种情况下,这妾被称为他的“女人”,或被说成是送给男人作他的女人。例如,撒拉把埃及人夏甲送给亚伯拉罕(创世记16:3),拉结把使女辟拉送给雅各(创世记30:4),利亚把使女悉帕送给雅各(创世记30:9)。她们在这些地方被称为“女人”,但在别处被称为“妾”。埃及人夏甲在本节经文中被称为妾,辟拉在创世记35:22被称为妾,基土拉本人在历代志上1:32被称为妾。
这些古人除了妻子之外也有妾室,不仅亚伯拉罕和雅各是这样,而且他们的后代,如基甸(士师记8:31)、扫罗(撒母耳记下3:7)、大卫(撒母耳记下5:13; 15:16)和所罗门(列王纪上11:3)也是这样。他们被允许这样做,是为了代表的缘故;也就是说,是为了妻子代表属天教会,妾代表属灵教会。他们被允许这样做,是因为他们具有这种性质:他们没有婚姻之爱;因此,对他们来说,婚姻不是婚姻,仅仅是为了繁衍后代的一种肉体交合。纳妾的许可能给予这种人而又不伤害他们的婚姻之爱,因而不伤害他们的婚约;但这些许可在那些处于良善和真理,成为或能成为内在人的人当中是永远不可能的。因为一旦人处于良善和真理,并处于内在事物,这些许可或活动就被断绝了。这就是为何基督徒不像犹太人那样可以在妻子之外纳妾,又为何这样做就是通奸。属灵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这一点从前面关于该主题的阐述和说明可以看出来(2661, 2716, 2833, 2834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